官方热线
400-999-2278
商业保理在全国大范围试点和被纳入金融监管后,发展迅速,商业保理公司的业务管开展及管理也渐趋成熟,但大部分商业保理公司对保后管理的关注度仍然不够。
在日常业务开展过程中,商业保理公司通常把60%左右的关注度放在前期尽调,30%左右的精力放在流程操作和合同文本,仅有极少部分关注点会放在保后管理方面,这就导致业务风险预防不足,风险爆发时匆忙应对,本文旨在从律师角度提供保后管理的法律分析和应对措施。
保后管理基本要求
为有效保障业务安全,确保项目有序开展,商业保理公司应健全风险管理组织架构,除应设立专门的风控部门外,建议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将操作风险管理纳入企业战略规划的范畴,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业务操作管理办法,合理规制公司业务操作,并为风控人员的监督管理提供制度保障和支持。
保后管理工作不仅是某一部门的任务,而至少应是业务部门、风控部门和财务部门的协同任务,各部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业务进行风险把控,确保保后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一)业务资料管理
业务部门除向风控部门提供商业保理合同及其附件外,并应把商务合同买卖双方届时有效的、已通过登记机关在保理合同生效日所在年度的上一年度检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公司章程的复印件、基础交易卖方股东会或相关有权决策机构同意卖方向保理商转让交易债权及授权签署保理合同的股东会或相关有权决策机构决议的原件、卖方留存的发票原件、应收账款明细表等资料一并交风控部门代管。
(二)共管账户的开立及管理
商业保理业务,尤其是隐蔽型保理业务,双方应开立共管账户,方便保理公司对应收账款回款进行管理,此时就要求风控部门应与财务部门协同工作,对项目回款情况进行监控,并及时核对到账资金与合同约定的一致性,按照约定进行扣收。
(三)关注事项
保理公司在开展商业保理业务后,除应密切关注应收账款债权的回收情况、逾期账款情况、买卖双方信用变化情况、对账单等资料外,还应当根据应收账款债权人的不同,确定应收账款债权人或应收账款债务人的重大事项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对保后管理各类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保后管理重点关注事项主要包括:
1.股东变动情况;2.董监高人员变动情况及资信情况;3.买卖双方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等情况;4.买卖双方所涉待决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等;5.买卖双方及股东、董事、高管合法合规履职情况;6.买卖双方银行贷款偿还情况;7.其他对业务履行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四)应收账款回款管理
业务部门应针对每笔业务设置对应的台账信息,于应收账款到期日前及时提示买方付款,隐蔽型保理可及时督促卖方提示买方付款,确保项目回款安全。
(五)风险处理
业务进行过程中,对于买方出现重大经营风险或财务问题,保理公司应及时采取应对手段,有追保理业务中,可及时要去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对剩余应收账款进行回购,无追保理业务中,应及时固定证据,适时催收。
另外,在有追保理业务中,如卖方出现重大经营风险或财务问题,保理公司需结合买方情况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常见的应对措施主要有要求卖方回购剩余应收账款,并同时向担保方主张担保责任,也可基于买方信用继续履行保理合同,甚至要求卖方补充提供担保措施等。
(六)项目结束
对于正常履行完毕的项目,保理商在足额收回全部款项后,应按照保理合同的约定将剩余款项退还给卖方,将代保管的商务合同、发票原件等退还卖方,做好项目收尾工作。
按要求建立风险预警机制
商业保理公司应当建立应收账款管理风险预警机制,并建立应收账款管理预警目录,将存在较高风险的应收账款债权人、应收账款债务人及存在较高坏账风险的应收账款纳入该预警目录,以便于针对性管理,有效提升管理效率。
(一)商业保理公司可根据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分别纳入不同的管理预警目录,债务人未按期偿还到期应收账款时,即将该笔应将该应收账款的债务人及对应的全部应收账款纳入预警目录,经催收后,债务人及时付款的,可解除相应预警或下调预警等级,但仍应对此次逾期付款情况做相应的记录;
经催告后,债务人仍未付款的,商业保理企业应逐渐提高预警等级,直至最高预警等级,并根据不同预警等级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二)在无约定的情况下,债务人出现间接付款行为时,保理公司便可将该笔应收账款债务人及该笔应收账款纳入预警目录,根据查明的间接付款原因确定相应的预警等级,并根据发生次数相应调整预警等级。
(三)应收账款债务人出现经营情况恶化、重大财务问题或存在破产风险时,商业保理企业应立即将应收账款债务人及以其为应收账款债务人的全部应收账款纳入最高预警等级名单,并及时联合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制定相应的应对方案。在有追保理业务中,应收账款债权人发生前述风险时,也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四)保理公司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要求,根据预警目录相应调整相关融资方的融资额度,并根据保理合同的约定采取相应措施。
保理商的权益保障
(一)业务前期保障措施
保理公司除应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外,在保后管理过程中,还应结合具体的业务类型,制定基本风险应对措施及紧急处理预案。
在有追保理业务中,保理公司应结合卖方具体情况设置对应的增信措施,比如要求卖方为其回购责任提供抵押、质押、保证金或者第三人保证。
同时,保理公司还应对基础交易合同进行全面核查,如买方在基础交易合同项下为其付款义务提供了相应的担保,则保理公司在受让对应应收账款时,应确保相关担保权利一并转让。
在无追索保理业务中,因保理商通常仅能向买方主张权利,除对基础交易真实性、可转让性等进行核实外,对卖方基于基础合同所享有的担保权利也应全面核查,并确保相关权利转让的完整性,确保债务人在基础交易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能够得到有效保障。
(二)逾期应收账款催收
对于未能按时支付的应收账款,保理公司应根据应收账款债权人的需求、应收账款债务人的资信情况、双方交易记录及交易关系、行业惯例、区域交易习惯、事态发展情况等多种因素进行综合考虑确定催收方式及周期。应收账款催收方式和流程如下:
1.债务人未按时付款时,保理公司应自行或委托应收账款原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应收账款逾期催收函》,列明逾期应收账款编号、基础合同编号、发票编号、到期日期、逾期金额,提示应收账款债务人付款。
有追保理业务中,保理商还应向债权人发出书面通知,根据保理合同的约定要求其立即回购剩余应收账款或提示其做好回购准备。
2.催收函发出后,如应收账款债务人在合理期间内仍未付款,商业保理企业可视情况立即发送《律师函》,表明如应收账款债务人仍不付款的,保理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隐蔽型保理业务中,保理公司还应及时发出《应收账款》转让通知,表明其债权人身份。有追保理业务中,保理公司即可启动回购条款,要求应收账款债权人限期回购剩余应收账款。
3.律师函或回购通知发出后,应收账款债务人仍未及时付款,且应收账款债权人未按要求回购的,保理公司应及时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纠纷解决
保理公司通常可通过要求应收账款债权人回购应收账款或向应收账款债务人催收两种方式来保障自身的权益,在确定无法实现债权的情况下应果断采取法律手段,以免错失最佳诉讼时机。